一是提前谋划,夯实工作基础。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了解开展乡镇(街道)责任清单制度工作的主要原则、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以及界定范围,为全面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减轻基层干部工作负担,厘清县乡两级职责权限,清理现有不合理责任,取消没有法律政策依据、权责不对等的责任状,严禁假借“属地管理”名义将本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基层,重点梳理乡、镇、街道的主要职责、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与滨城区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调研,梳理可能碰到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及时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
二是强化协作,确保有序推进。建立部门、乡镇街道协同审核机制,确保责任清单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滨城区编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指导乡镇(街道)责任清单编制相关工作,在参照其他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起草滨城区各乡镇(街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印发《关于开展滨城区乡镇(街道)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乡镇(街道)“三定”规定等有关文件,进一步审核完善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由区法制办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加强职权设立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多方协作,征集各乡镇(街道)意见,确保责任清单于法有据、依法合规
三是强化监督,做好动态调整。坚持“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责任必须为”,切实维护乡镇(街道)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建立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要求权责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变动、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