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开展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安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民政系统延伸的应有之义。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坚决整治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查治问题、规范流程、正风肃纪,更好推动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更好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各地要抓住主要矛盾,明确工作目标,准确把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一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的渠道,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面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纪检机关反映、移交。要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清除农村低保违纪违法土壤。二是切实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要加强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基层民政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遏制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三是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要会同扶贫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要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在保对象,防止“漏保”情况发生。四是建立农村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要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制定低保行政文书指引,对低保申请审核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广泛开展“互联网+监督”,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
会议强调,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在今后三年中持续进行。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抓好督促落实。要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形成对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震慑态势。要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考核评估范围,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市民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部分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在市分会场参会,其他县区民政局有关人员在县区分会场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