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密部署,稳妥推进。2017年12月29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参与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269家,严格规定工作时限为2018年3月31日前,同时,印发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明白纸,对年度报告书的有关内容、填报方式、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于业务流程能够真正搞明白、弄清楚,确保工作稳妥开展。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审—网站全面公示”三步走工作流程。同时,压实各方责任,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是年报工作的主体,为年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公示前的最后关口,必须严格审核,确保公示内容合乎规定且没有涉密内容。
(三)强化服务,做好保障。针对年报期间存在变更登记事项申请的事业单位,及时进行网上受理,并通过集中安排、分期落实的工作方式切实做好现场核查,基本实现从受理到发证5日内办结,为事业单位留出充足时间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同时,积极通过电话沟通、微信答疑、QQ远程协助等方式,对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网上填报操作流程、信息内容规范性、附件上传要求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指导,切实做好工作服务保障。
(四)及时督促,确保落实。针对少数事业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动不积极等问题,及时下发催办通知,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并明确告知不能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相关处罚措施。区编办分管负责同志及时与相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沟通,进一步强调主管部门责任,阐明下属事业单位未能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主管部门产生的影响,切实督促主管部门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