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2日夜间开始,滨州市城管监察支队组织人员已拆除渤七(军分区沿街)楼楼顶广告7块(200余平)、黄四渤六玛利亚妇科医院楼顶广告2块。在巡查中,滨州市城管监察支队人员也发现了2起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案件,分别是楼顶广告和墙体广告,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知其及时整改到位。
针对春季大风天气多发,滨州市城管监察支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同时,提醒各广告业主和市民,《滨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十种情形,“在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顶部设置的”是其中第九项。第十条明确规定“大型商业建筑可以预留墙体广告位,其他建筑物不得设置墙体广告”。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大型户外广告必须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置,避免擅自设置破坏市容景观、形成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