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做为胜利油田主产区,辖区内有滨南采油厂、石油开发中心胜丰管理区、东胜公司、鲁明公司、中胜公司等涉油生产企业,油地关系复杂,多年来,滨城区油区办将油地关系立足点定位在单一的服务上,使工农关系呈现有了纠纷再来处理的被动局面,管理职能弱化,对油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震动、生产垃圾和随意处置倾倒泥浆等污染现象监管不到位。部分油区群众对油田的施工作业存在消极抵触情绪,油地关系日趋复杂。
针对这些问题,滨州市滨城区油区办转变思路,积极作为,在服务油田建设上改变模式,由以前的单一服务转变为管理与服务并重,采用“一定双责”(落实一个管理规定,签定两个责任书)的管理模式,将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纳入制度化管理,制定了《滨城区石油(天然气)钻井开采准入制度”》由施工企业提出申请,经油区办组织人员勘查、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开采作业。同时与开采企业签定《文明施工责任书》(将不按规定或不文明施工作业的油田单位列入“黑名单”,拒绝其新的施工申请。)和《泥浆不落地责任书》,(为确保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不受污染,保证生态环境平衡,凡在我区进行石油(天然气)钻井开采一律采用泥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这一模式的应用和推广,确保了油田文明施工和工程安全。最大程度避免了工农纠纷的产生,解决了油地关系协调上多年来存在的弊端,切实有利的保护了生态环境,为建设绿色油区、环保油区、和谐油区提供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