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汇报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检察院检察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进坚定不移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增强干警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对“微贪腐”加大打击力度,切实让贪腐人员受到应有的惩罚,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三是充分利用检察建议职能,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强化法律监督。四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积极拓宽联系渠道,形成联络常态化。最后,检察长张炳琪指出,惠民县院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忠诚履职,积极作为,不断开创惠民检察工作新局面。






